? ? ? ? 2009年4月14日,美國商務部對來自中國的文具紙(Certain Lined Paper Products)發(fā)布了反傾銷行政復審終裁結果,復審期為2006年4月17日到2007年8月31日。2009年12月22日,商務部對終裁結果作了修正。此后,Lian Li 對修正結果有異議,上訴至美國國際貿易法院。2010年9月3日,美國商務部對Lian Li 重新作出了終裁。2011年4月27日,法院確認了商務部的終裁結果。2011年5月11日,美國商務部發(fā)布了最終結果:
Shanghai Lian Li Paper Products Co., Ltd. (“Lian Li”)??? 4.28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