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月28日,印度商工部發(fā)布公告稱,對原產(chǎn)于或進口自中國的1-苯基-3-甲基-5-吡唑啉酮作出反傾銷終裁(1-Phenyl-3-Methyl-5-Pyrazolone),建議從2020年6月9日起征收的臨時反傾銷稅的最后1天開始對中國涉案產(chǎn)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,稅額為4.89美元/千克的最低限價(Reference/Benchmark Price)與進口商品報關價(Landed value,前提是低于最低限價)的差額部分。
2019年12月23日,印度商工部發(fā)布公告稱,對原產(chǎn)于或進口自中國的1-苯基-3-甲基-5-吡唑啉酮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。
2020年4月13日,印度商工部發(fā)布公告稱,對原產(chǎn)于或進口自中國的1-苯基-3-甲基-5-吡唑啉酮作出反傾銷初裁。
2020年6月9日,印度對中國涉案產(chǎn)品征收臨時反傾銷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