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4月23日,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(fā)布第2021/056號公告,對進口自中國的彩鋼帶(Painted Steel Strapping)作出反傾銷和反補貼初裁,裁定中國出口商秦皇島佳士倫包裝材料有限公司傾銷幅度為-6.2%、補貼幅度為0.2%,中國其他出口商傾銷幅度為11.5%、補貼幅度為42.6%。因此,建議以保證金形式對中國涉案產(chǎn)品實施臨時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,中國其他出口商保證金有效比率為54.1%,同時終止對秦皇島佳士倫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。對進口自越南的彩鋼帶作出反傾銷否定性初裁,因此終止對越南涉案產(chǎn)品的反傾銷調查。
2020年5月27日,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(fā)布第2020/50號公告稱,對進口自中國的彩鋼帶(Painted Steel Strapping)啟動反傾銷和反補貼立案調查,對進口自越南的彩鋼帶反傾銷立案調查。此次調查的產(chǎn)品為公稱寬度12mm~32mm、公稱厚度0.5mm~1.5mm、無論是否成卷、無論是否打蠟的碳鋼彩鋼帶。不銹鋼帶和鍍鋅鋼帶不在本案的調查范圍內。本案傾銷和補貼調查期為2019年4月1日~2020年3月31日,損害調查期從2016年4月1日開始。